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开立“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23:52:53  浏览:93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开立“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开立“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为执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开立“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专用帐户”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各专业银行总行或其分行设立“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专用帐户”(简称“保证金专用帐户”)。
2.经批准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在办理登记时,应按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保证金以境内投资者名义存入外汇管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保证金专用帐户”。外汇管理部门凭银行入帐通知书批准投资外汇资金汇出。
3.境外投资企业汇回利润累计达到汇出外汇资金数额时,开户银行凭外汇管理部门的批件退还保证金给境内投资者。并按开户行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境内投资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动用“保证金专用帐户”。
4.外汇管理部门不定期地对开立“保证金专用帐户”的情况进行检查。



1989年4月4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建立健全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制度的意见



泰政发〔2004〕17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泰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推进政府的各项工作,现就健全完善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与市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各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加强与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是政府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不断增强联系和支持政协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形成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联系市政协委员制度

(一)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制定出台前,要邀请市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要提前与市政协委员进行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每年提交市政协协商的重要问题不少于两次。也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安排若干重要课题,交市政协组织委员调研论证。

(二)市政府每半年要向市政协通报一次政府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要通过印发公报、简报、刊物、召开通报会或其它形式,及时向市政协委员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实施情况,让委员及时了解政府重要政策、政务和部门工作动态。

(三)市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邀请市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政府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应邀请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参加。

(四)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应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活动。凡邀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重要的专题协商会、讨论会及视察、调研等活动,都要积极参加,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协委员以视察、座谈、议政、调研等形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对市政协委员的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研究处理。

(五)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制度,全年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件应抄送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及时交流信息,征询意见,改进工作。可不定期地组织市政协委员座谈,征求他们对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府及部门组织的调查、考察、检查等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市政协委员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尽可能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

(七)政府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坚持和完善聘请市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制度,重视他们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积极为他们知情参政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

(八)认真办理市政协建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对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建议案,市政府领导要认真研究,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时答复反馈。对重点提案,市政府领导要亲自批阅,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深入调查研究,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努力提高提案落实率和委员满意率。

三、切实抓好联系市政协委员制度的落实

(一)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把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联系委员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具体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与市政协委员联系的有关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明确相关领导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明确专门处室具体承办相关工作。

(三)市政府将定期组织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检查评议活动,邀请市政协委员评议联系委员工作,检查联系委员制度的实施情况,促进联系市政协委员工作制度的落实。



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调剂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调剂问题的若干规定

一九六三年三月三十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百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在精简职工的过程中,以及在完成精简任务以后,必须做好职工的调剂工作,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劳动力,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保证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为此,现在对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调剂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各企业、事业单位的现有职工中,如果在工种之间存在人员有余有缺的不平衡情况,可以由本单位自行调剂,或者组织短期训练以后,以多余补不足;仍然不能解决的,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在本系统内调剂解决,或者由主管部门商请地方劳动部门就地调剂解决。
二、各企业、事业单位由于任务不足或者其他原因,以致定员以内的工人暂时窝工的时候,可以报告当地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统一组织,临时借调给需用人的单位。借调工人的人数、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等项,由借出、借入单位双方签订借调合同,加以规定;劳动部门对双方履行合同进行监督。
三、一九六二年六月“国务院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中曾经指出:“跨省调动职工,必须按照以下手续经过批准,一次调动工人(包括随同工人调动的干部)在十人以下的,由中央主管部批准,十人以上的由中央劳动部批准;干部的调动由中央内务部批准”。为了便于进行职工的调剂工作,现在作如下修改:中央各部在劳动计划以内,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调济技术工人,或者成建制地调动职工,五十人以下的由中央主管部批准,超过五十人的由中央劳动部批准;干部的调动由中央内务部批准。普通工人,一般不作跨省调动。至于中央部门直属的流动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如铁路、航运、地质勘探、建筑安装等等单位,调动职工的批准手续,仍按照原规定办理。
中央各部调动职工,应该把批准调动的文件抄送有关调入、调出职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并且抄送中央劳动部、粮食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四、在地区之间调动职工,如果被调职工的妻子或者丈夫,是在同一地方工作的在职职工,应该一起调动。同被调职工在城市长期住在一起的家属,如果不是回乡对象,应该随同迁移;调入职工的地区应该准许他们落户。
五、跨省调动职工,被调动人员的工资由主管部门直接划拨,口粮由粮食部门年终结算。
跨省临时调动职工,不必正式迁移户口,可以由调出地区的粮食部门按照职工原定量标准,发给全国通用粮票,由调入地区办理临时户口手续,供给口粮和副食品。
六、凡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的为支援重点单位抽调的技术工人,有关部门、有关地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的要求,保证完成,不得拒绝。
七、在调动职工的时候,原单位必须对被调职工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如实地向职工说明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动员他们自觉地服从组织分配。接收职工的单位,必须安排好新来职工的工作,尽量使他们担负同本人工种(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并且帮助他们妥善安排生活,以便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很快地发挥积极作用。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