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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含有“中国公认名牌产品”内容的广告问题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3:42:32  浏览:87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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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含有“中国公认名牌产品”内容的广告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含有“中国公认名牌产品”内容的广告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宣传其产品为“中国公认名牌产品”是否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请示》(桂工商报字〔1999〕3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6〕10号),凡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进行的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评比、评先、评价、评奖、评优、展评等活动(简称评比活动),均在禁止之列;对于含有评比结果内容的广告,
无论是否构成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均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控制评比类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6〕第140号)予以处理。



199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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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矿局、矿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矿局、矿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

19940221

煤办字〔1994〕第55号



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东煤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

),北京矿务局,华晋焦煤公司,华能精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

全规程》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

重”的原则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

质”的要求,加强对局、矿长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搞好

煤矿安全生产,现将《煤矿局、矿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规

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矿局、矿长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煤矿

主要领导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煤矿安全生

产管理,进一步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乡镇煤矿安全规程》有

关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规定,现对煤矿局、矿长(含生产口

副职,下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定如下:

一、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

原则,煤炭行业各管理部门、各企业都必须把安全技术培训

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局、矿长进行安

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规定,煤炭

企业的局、矿长都必须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

《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国有重点煤矿局、矿长,地方国有煤

矿局长由部考核发证;地方国有及乡镇煤矿年产6万吨以上

矿井矿长由省(区)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发证,年产6万吨以

下矿井矿长由地、市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发证;国有重点煤矿

矿办小井矿长由矿务局考核发证。

考核发证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乡镇煤矿安全规

程》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煤矿现职局、矿长在任期内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未

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在领导班子换届时不得连任,

也不准易地任职。凡提拔局、矿级领导干部,其人选必须持

有原职级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在提职上岗前必须重新进

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职级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否则,不准上岗指挥生产。

四、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炭企业主管安全工作的领

导负责组织安全监察、干部、教育等有关部门编制局、矿长

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煤矿局、矿长的年

度培训计划,逐级上报省(区)煤炭局(厅、公司),经省

(区)汇总报部。国有重点煤矿的局、矿长和地方国有煤矿局

长由部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地方国有及乡镇煤矿矿长由省煤

炭局(厅、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办

小井矿长由矿务局组织进行培训。

五、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

门,负责指导企业和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安全培训工作。

要专门建立局、矿长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

培训考核,并对局、矿长安全培训计划、考核、发证及持证

上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有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乡镇煤矿安全规程》有

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对局、矿长进行培训。安全技术培训不

同于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它是对局、矿长进行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专业理论知识,煤

矿事故案例,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以及

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等安全技术知识的专门培训。在进行安

全培训时要按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和考核。

七、各级干部部门、安监部门,对局矿长的岗位和安全

培训工作要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凡提职的局、矿长,在参

加上岗前培训时,应同时进行安全工作资格培训,要协调好

两种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到局、矿长一次培训,学习

两项培训内容,颁发“双证”。现职局、矿长在任期内的安全

培训仍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工作资格培训并考核发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师[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4.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5.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6.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7.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8.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9.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10.加强师德宣传。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年一次全国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11.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12.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13.要将教师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师德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教育部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国师德建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5.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高校要切实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一次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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