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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7 00:33:33  浏览:82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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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2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予以发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62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1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162 批)
第一部分 国产新车注册登记免上检测线的企业及车型
依据《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办
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 年第30 号),经审查,同意下列企
业《公告》内摩托车产品(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除外)申请新
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自2008 年4 月1 日起开始实施,有
效期4 年。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目录》序号
1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建达北路5 号
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富棠二路16 号
100
第二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载货汽车 CA1201、CA1250、CA1270、
CA1271
载货汽车底盘 CA1201、CA1250、CA1251、
CA1270、CA1271
自卸汽车 CA3120、CA3071、CA3212
自卸汽车底盘 CA3071、CA3074、CA3076、
CA3118、CA3122、CA3160、
CA3165、CA3212、CA3242、
CA3251、CA3310、CA3314
厢式运输车 CA5123X、CA5203X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1 解放牌
半挂牵引汽车 CA4170、CA4171、CA4203、
CA4205、CA4251
2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油罐汽车底盘 CA5260GJY
2 长春一汽轻型车厂 1 华凯牌 载货汽车底盘 CA1083、CA1278
自卸汽车底盘 CA3160、CA3310
3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
公司
1 解放牌 客车 CA6400
4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自卸汽车 DNC3061、DNC3161
公司
3 嘉龙牌
自卸汽车底盘 DNC3061、DNC3161
自卸汽车 EQ3124、EQ3160、EQ3290、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EQ3060、EQ3080、EQ3082、
EQ3120、EQ3124、EQ3160、
EQ3290、EQ3310
客车 EQ6381、EQ6383、EQ6400
微型客车 EQ6361
微型客车底盘 EQ6340
厢式运输车 EQ5024X
罐式汽车底盘 EQ5120GFJ、EQ5161GFJ、
EQ5253GFJ
5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式垃圾车底盘EQ5150
载货汽车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20、EQ1122
载货汽车底盘 EQ1040、EQ1042、EQ1050、
EQ1056、EQ1060、EQ1080、
EQ1100、EQ1110、EQ1120、
EQ1122
自卸汽车 EQ3048、EQ3098、EQ3124、
EQ3126
自卸汽车底盘 EQ3040、EQ3051、EQ3054、
EQ3056、EQ3072、EQ3081、
EQ3098、EQ3120、EQ3126
城市客车 DFA6100 、DFA6660 、
DFA6720 、DFA6750 、
DFA6820、DFA6920
客车 DFA6100 、DFA6551 、
DFA6600 、DFA6601 、
DFA6790 、DFA6830 、
DFA6900
客车底盘 EQ6100、EQ6530、EQ6550、
EQ6650、EQ6700、EQ6720、
EQ6750、EQ6770、EQ6800、
EQ6820、EQ6870、EQ6880、
EQ6900、EQ6920、EQ6980
轻型客车 DFA6470 、DFA6490 、
DFA6510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DFA5021X 、EQ5040X 、
EQ5042X 、EQ5050X 、
EQ5060X 、EQ5080X 、
EQ5090X 、EQ5100X 、
3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EQ5110X
厢式运输车专用底

EQ5090GJ1、EQ5090TJ1、
EQ5100GJ1
仓栅式运输车 EQ5040CCQ、EQ5050CCQ、
EQ5056CCQ、EQ5060CCQ、
EQ5080CCQ、EQ5120CCQ、
EQ5122CCQ
邮政运输车 EQ5060X
载货汽车 DFL1100 、DFL1120 、
DFL1203 、DFL1241 、
DFL1250 、DFL1253 、
DFL1311、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EQ1161
载货汽车底盘 DFL1100 、DFL1120 、
DFL1140 、DFL1250 、
DFL1253 、DFL1311 、
DFL1330、EQ1050、EQ1066、
EQ1088、EQ1092、EQ1102、
EQ1108、EQ1128
自卸汽车 DFL3201 、DFL324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201 、DFL3251 、
DFL3260 、DFL3310 、
EQ3126、EQ3161、EQ3208、
EQ3310
城市客车 EQ6730
客车底盘 EQ6550、EQ6570、EQ6700、
EQ6761、EQ6841、EQ6921
厢式运输车 DFL5100X 、DFL5120X 、
DFL5253X 、DFL5281X 、
EQ5050X 、EQ5088X 、
EQ5128X
厢式运输车底盘 DFL5100X 、DFL5120X 、
EQ5128ZB3
仓栅式运输车 DFL5120CCQ、DFL5253CCQ、
DFL5281CCQ、EQ5050CCQ、
EQ5088CCQ、EQ5128CCQ
半挂牵引汽车 DFL4230、DFL4251
粉粒物料运输车 DFL5311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底盘
DFL5250GJB
加油车 DFL5311GJY
篷式运输车 DFL5253X
7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邮政车 DFL5253X、EQ5128X
8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帕萨特牌轿车 SVW7193
公司
5
朗逸轿车 SVW7167、SVW7207
4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LAVIDA)

9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
有限公司
6 雪佛兰
(CHEVROLE
T)牌
轿车 SGM7144、SGM7160
10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
公司
6 别克
(BUICK)牌
轿车 SGM7168、SGM7183
11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豪华城市客车 JNP6120、JNP6122
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豪华旅游客车 JNP6120、JNP6127
载货汽车 BJ1041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1
奥铃牌
厢式运输车 BJ5041
轻型载货汽车 BJ1020、BJ1027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BJ1020、BJ1027
载货汽车 BJ1043、BJ1061、BJ1081、
BJ1083、BJ1121、BJ1167
载货汽车底盘 BJ1020、BJ1043、BJ1061、
BJ1081、BJ1121、BJ1167
自卸汽车 BJ3042、BJ3043、BJ3051、
BJ3052、BJ3053、BJ3062、
BJ3072、BJ3073、BJ3076、
BJ3078、BJ3093、BJ3168、
BJ3258
自卸汽车底盘 BJ3041、BJ3042、BJ3043、
BJ3048、BJ3051、BJ3052、
BJ3053、BJ3062、BJ3072、
BJ3073、BJ3076、BJ3078、
BJ3093、BJ3168、BJ3258
客车 BJ6110
多用途乘用车 BJ6438
轻型客车 BJ6476、BJ6516、BJ6526、
BJ6536
厢式运输车 BJ5020、BJ5043、BJ5061、
BJ5081、BJ5082、BJ5121、
BJ5163、BJ5167、BJ5203、
BJ5243、BJ5249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063、BJ5082、BJ5163、
BJ5203、BJ5243、BJ5249
仓栅式运输车 BJ5043、BJ5061、BJ5081、
BJ5121、BJ5163、BJ5167、
BJ5203、BJ5249
半挂牵引车 BJ4148、BJ4156、BJ4253
工程车 BJ5027Z2M
混凝土泵车底盘 BJ5323TRF
冷藏车 BJ5051ZBB
篷式运输车 BJ5043
压缩式垃圾车底盘BJ5133
1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运油车 BJ5163GYY
5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运油车底盘 BJ5163GLF
欧曼牌 半挂车 BJ9285
13 北京奔驰- 戴姆
勒·克莱斯勒汽车有
限公司
10 梅赛德斯-
奔驰
(Mercedes
-Benz)牌
轿车 BJ7251
14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
公司
11 北京现代

轿车 BH7164、BH7182
厢式运输车 CC5030
工程车 CC5020GCK
旅行车 CC6460、CC6481、CC6510、
CC6676
1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15 长城牌
轻型货车 CC1026、CC1027、CC1031、
CC1036、CC1037
16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轻型货车 BQ1022、BQ1028
越野载货汽车 CZ2255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CZ2255
载货汽车 CZ1065、CZ1085
载货汽车底盘 CZ1065、CZ1085
自卸汽车 CZ3045、CZ3055、CZ3065、
CZ3075、CZ3085、CZ3125
自卸汽车底盘 CZ3045、CZ3055、CZ3075、
CZ3125、CZ3255
厢式运输车 CZ5085X
厢式运输车底盘 CZ5085X
仓栅式运输车 CZ5065CLX、CZ5085CLX
17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0 长征牌
下灰车 CZ5255GXH
18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21 红星牌 底盘 HX6450
载货汽车 SC1026
载货汽车底盘 SC1026
客车 SC6443、SC6606
客车底盘 SC6580
小学生校车 SC6831
19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
公司
22 长安牌
幼儿校车 SC6678
越野载货汽车 ND225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ND2250
载货汽车 ND1252、ND1255、ND1319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2、ND1253、ND1255、
ND1257、ND13102、ND13104
自卸汽车 ND3253、ND3255、ND3317
粉粒物料运输车 ND5314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ND52502GJB
20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
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牵引车 ND4187
载货汽车底盘 XC1318
自卸汽车 XC3250
21 重庆北奔汽车有限
公司
27 北奔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XC5258GJB、XC5318GJB
6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牵引汽车 XC4258
城市客车 DD6118、DD6129
客车 DD6129
22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
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客车底盘 DD6118、DD6129
载货汽车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载货汽车底盘 KMC1043 、KMC1051 、
KMC1120
23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自卸汽车 KMC3080
轻型客车 SY6504
救护车 SY5031X
囚车 SY5031X
24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殡仪车 SY5031X
25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载货汽车 SY1063
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底盘 SY1063
26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
公司
34 中顺牌 轻型客车 SZS6503
2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解放牌 轻型客车 CA6460、CA6480
28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39 松花江牌邮政车 HFJ5020X、HFJ5022X
29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城市客车 SWB6940
公司
42 申沃牌
客车底盘 SWB6940
畅达牌 抢修车 NJ5044X
名爵牌 轿车 NJ7180
轻型客车 NJ6486、NJ6606
轻型客车底盘 NJ6476、NJ6606
厢式运输车 NJ5045X
服务车 NJ5046X
救护车 NJ5045X、NJ5046X
依维柯牌
囚车 NJ5045X、NJ5046X
载货汽车 NJ1041、NJ1052、NJ1120
30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4
跃进牌
载货汽车底盘 NJ1041、NJ1052、NJ1120
载货汽车底盘 ZJZ1243、ZJZ1260
厢式运输车 ZJZ5243X
仓栅式运输车 ZJZ5240CCY、ZJZ5243CCY
31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5 神野牌
半挂牵引汽车 ZJZ4240、ZJZ4253
32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
有限公司
47 起亚牌 轿车 YQZ7140、YQZ7180
载货汽车底盘 NCL1315
自卸汽车 NCL3205
自卸汽车底盘 NCL3205
33 南京春兰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48 春兰牌
仓栅式运输车 NCL5315CSY
城市客车 JS6100、JS6811、JS6985
客车 JS6830、JS6882
客车底盘 JS6100、JS6710、JS6720、
JS6790、JS6985
34 江苏亚星客车集团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
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双层城市客车 JS6130
7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35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客车 YBL6123
限公司
49 亚星牌
客车底盘 YBL6123
城市客车 DHZ6780 、DHZ6820 、
DHZ6900
客车 DHZ6961
36 东风杭州汽车有限
公司
50 东风牌
客车底盘 DHZ6801 、DHZ6841 、
DHZ6881、DHZ6941
载货汽车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载货汽车底盘 FD1040、FD1042、FD1050、
FD1070、FD1081、FD1090
37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厢式运输车 FD5040X
38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
52 吉利牌 轿车 JL7152、JL7180
39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
公司
52 吉利美日

轿车 MR7131、MR7151
豪华双层客车 HFF6140
客车 HFF6120、HFF6900
客车底盘 HFF6121 、HFF6124 、
HFF6125、HFF6710
双层观光城市客车HFF6110
4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旅居挂车 HFF9031
载货汽车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251、
HFC1255、HFC1312
载货汽车底盘 HFC1040、HFC1043、HFC1056、
HFC1060、HFC1121、HFC1131、
HFC1161、HFC1162、HFC1165、
HFC1251、HFC1255、HFC1312
自卸汽车 HFC3254、HFC3161、HFC3162
自卸汽车底盘 HFC3161、HFC3162、HFC3163、
HFC3164、HFC3240、HFC3241、
HFC3242、HFC3254、HFC3312
客车底盘 HFC6770
轻型客车 HFC6450 、HFC6451 、
HFC6470、HFC6500
厢式运输车 HFC5040X 、HFC5043X 、
HFC5056X 、HFC5060X 、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162X 、HFC5131X 、
HFC5255X 、HFC5256X 、
HFC5312X 、HFC5161X 、
HFC5242X
4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厢式运输车底盘 HFC5062X 、HFC5082X 、
HFC5121X 、HFC5122X 、
HFC5242X 、HFC5255X 、
HFC5256X 、HFC5161X 、
8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HFC5242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043CCY、HFC5056CCY、
HFC5121CCY、HFC5161CCY、
HFC5162CCY、HFC5312CCY、
HFC5131CCY
翼开启厢式运输车HFC5121X、HFC5131X
轿车 HFC7200、HFC7240
篷式运输车 HFC5162X
牵引汽车 HFC4253
邮政车 HFC5040X
4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客车 HFC6128
载货汽车 FZ1080
载货汽车底盘 FZ1040、FZ1080
自卸汽车 FZ3041、FZ3050
自卸汽车底盘 FZ3041、FZ3050
客车底盘 FZ6103、FZ6106、FZ6122、
FZ6126、FZ6770、FZ6811、
FZ6830、FZ6860、FZ6940
厢式运输车 FZ5040X 、FZ5050X 、
FZ5080X、FZ5081X
43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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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杨雄

  2012年12月26日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本市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装置。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绿化市容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餐厨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绿化市容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上海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绿化市容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餐厨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二)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三)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四)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五)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绿化市容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以按照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的《上海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案情简介:2012年12月7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临江市大湖兰星网吧,向正在该网吧上网的赵某借电话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趁赵某不备,将赵某的一部价值人民币3000元的三星手机骗走,后以10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到二手手机店,赃款被其挥霍。

  2013年1月19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用同样的方式将在临江市祥缘网吧上网的马某一部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iphone手机骗走,后与其朋友(大军)以5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到二手手机店,赃款全部被(大军)拿走。

  分歧意见:公安机关将此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公诉科受理后,因为此案件系犯罪嫌疑人用诈术骗取被害人的手机,所以对该案如何定性问题展开研究与讨论,讨论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诈骗罪审查起诉;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应以盗窃罪审查起诉。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犯罪嫌疑人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先后骗走他人手机两部是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将手机拿到犯罪嫌疑人手上。犯罪嫌疑人于某在实施欺骗行为以借打电话为由使被害人产生犯罪嫌疑人是借东西,至此犯罪嫌疑人却把手机卖给他人使得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两位被害人没有因为受骗而产生处分自己财产的认识错误,也没有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被害人把电话借给于某时对电话并没有失去占有,被害人仍是客观上占有着电话。此时犯罪嫌疑人是以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构成盗窃罪。

  法律评析: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行为特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物——行为人获得或者让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要形成诈骗罪就必须使得被害人由于对方的欺骗行为使得自己产生认识错误并且基于这种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的。本案中两个被害人并未产生对财物的认识错误而将财物交给犯罪嫌疑人,而仅是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故本案不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取得被害人的手机打电话时,被害人因为认识对方便放心的去做自己的事情,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没有予以关注或者不能关注时,犯罪嫌疑人拿着手机悄悄的逃离,随后将盗来的手机进行变卖,属于秘密窃取的行为,本案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盗窃罪。

  综上所述,于某的行为应定为盗窃罪。

  作者单位:临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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